1.工作日6:30允许学生进入学校。
2.工作日18:30静校,全体学生应在静校前有序离校。如需在校等候家长、无法及时离校,应由家长提前向班主任报备,学生在指定区域等候。
3.如需在静校后继续参加课后延时服务或社团等活动,应由负责教师提前向校学生工作及校园安全主管干部报备。学生应按时到达指定活动区域,及时签到及签退。活动结束后,迅速、有序离校,不在校逗留。
4.上课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离校的学生,须将由审批教师(如:班主任、校医、年级长、校学生工作主管干部等)签字确认的“出门条”交予门卫,方可离校。
5.非上课时间,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需进出校园,应由相关老师提前向校学生工作及校园安全主管干部报备。
6.访客到校,需由接洽教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申请,经校园安全主管干部审批通过,并在值班室登记来访人员、来访事由等相关信息后,方可入校。